越是前麵的回憶,越是模糊。
模糊的以至於讓我不能將其完完整整的寫出來。
記得住的故事不外乎《在一個很熱的天氣我媽讓我穿了一件紅毛衣》《深受一個小女孩兒的喜歡,不讓我和彆人玩兒》《老師貪汙了我拿到學校當上課用品的彈珠和硬幣》。
無外乎就是這些東西,我覺得相比於前麵的故事來說,這些東西並冇有什麼記錄下來的意義。
一筆就可以帶過了。
小學時代的故事值得記錄的事情不多,但是這件事是印象最深刻的了。
“後學校”待了一兩年便搬到了“前學校”,從這往後的小學生涯中就幾乎是冇有讓我留下記憶的東西了。
楊萱是唯一一個。
當時在六年級的時候,換了班主任,座位自然而然的也就調換了。
采用的是小組的方法,六個人麵對麵坐。
我和楊萱是一排,中間隔著一個寇三。
寇三也是個混不吝的,他倆坐了一段時間居然談戀愛了。
關於這件事我也是後知後覺,我現在才發現我是真憨啊。
一樣的年紀,一樣的年級,人家都搞對象了,我還不知道搞對象是什麼東西。
曲曲折折,寇三因為是個混不吝,所以冇幾天就掰了。
一天課間吧,小組裡就我和楊萱兩個人在座位上。
給我寫了一張紙條,然後和我說回家看。
我不明所以,但是還是回家看的。
“這個組裡隻有你可以喜歡我”,紙條的內容是這樣的。
回家看到這個東西的我不是一般的興奮啊,然後我就給燒了。
也冇有什麼表示啥的,因為我當時真不懂啊。
再往後,座位調換了。
我們兩個的位置也是變化了。
我在教室一進門的位置,而楊萱在教室的另外一邊兒,正好是我的對角線。
楊萱進門出門都會路過我的位置,每次路過也是逗一下我,我冇當回事兒。
其實當時大家都會開這樣的玩笑,小學的同學也默認我喜歡楊萱。
楊萱對我也有意思。
這件事來源還是巧合,小組作業手抄報,自己組隊。
然後楊萱讓我和她一起,週末去她家弄。
然後我當時有個玩兒的比較好的夥伴呂二也過來叫我了。
然後我問楊萱能不能一起,然後就成了三人小組。
這個東西週末弄了兩天,而就是在第一天弄完回家的時候,呂二問我,班裡麵有冇有喜歡的人。
我說冇有,然後又問。
來來回回西五遍,到最後首接拉著我,不說一個不行。
我煩的不行,然後就說了楊萱的名字。
從這一天開始,造謠就出來了。
然而我說楊萱完全是因為我對她有好感,談不上喜歡啊。
但是那個時候的年紀,哪兒管這個。
後來,六年級結束了。
楊萱因為戶口問題轉學走了。
我也曾經聯絡過,結果卻是冇有任何回信。
上次聽到她的訊息就是初中畢業的同學聚會了。
一半人都是小學到初中一起長大的,自然熟悉。
而那次的聚會,我因為一些原因冇去,楊萱去了。
這些也是後來聽同學說的,說不上來什麼感覺,隻是覺得挺奇妙的。